博客

Uber 同 Lyft 撞車同埋第三方傷害嘅保險保障

由於 Uber 同 Lyft 司機喺加州被列為獨立承包商,噉共乘公司係咪一定要為佢哋嘅司機攞責任保險?

2020 年 12 月 14 號

由 MKP 法律集團出版

喺 uber 入面
主頁»博客» Uber 同 Lyft 撞車同埋第三方傷害嘅保險保障

Uber 同 Lyft 撞車同埋第三方傷害嘅保險保障


喺2020年11月,加州人投票咗第22號提案(「22號提案」),根據呢個提案,加州人決定係咪豁免 Uber 同 Lyft 司機將佢哋嘅司機分類為「員工」而唔係「獨立承包商」。最終,加州人通過咗第22號提案,並豁免 Uber 同 Lyft 將佢哋嘅司機分類為員工。

一般嚟講,通過第 22 條被視為 Uber 同 Lyft 嘅「重大勝利」,但係,好多加州人都好想知,第 22 條將 Uber 同 Lyft 司機分類為獨立合約,係咪意味住 Uber 同 Lyft 唔使為佢哋嘅司機攞責任保險。

呢啲問題對於經常喺南加州同附近繁忙嘅高速公路上行駛嘅洛杉磯、橙縣同聖地牙哥司機嚟講係非常重要嘅。

加州嘅公用事業法典第5430條及以下條文要求「運輸網絡公司」(以下簡稱「 TNC 」)或者佢哋嘅參與司機為佢哋嘅司機維持唔同水平嘅保險(公共事業法典第5433條)具體嚟講,公用事業法典將 TNC 定義為:

喺加州營運嘅組織,包括但唔限於有限責任公司、獨資企業或者任何其他實體,佢哋會透過支援網上嘅應用程式或者平台,將乘客同司機連結起嚟,提供預先安排嘅運輸服務,以獲得賠償。

(發佈實用程式代碼第5431節。)

的確, Uber 同 Lyft 屬於跨國公司嘅類別,而法律要求 Uber 同 Lyft ,或者佢哋嘅共乘司機,要維持最低水平嘅責任保險。保險嘅最低保障水平取決於 Uber 或 Lyft 司機嘅共乘行程嘅階段。

當 Uber 或 Lyft 司機接受咗乘車要求(「途中」)或者積極駕駛乘客或乘客(「 Uber 行程」)( Pub. Util 。代碼第 5433( b )或者司機已經轉咗去 Altern 乘車,而司機已經轉咗去 Lyft 嘅時候)要求(「等待」),跨國公司或司機需要維持責任保險,保單上限係每人身體傷害5萬美元,每次意外10萬美元(公共使用法典第5433( c )條)。

確實, Uber 表示佢會維持必要嘅保障,以保護乘客同第三方( https://www.uber.com/us/en/drive/insurance/ )。重要嘅係,呢啲保障只適用於「第三方責任」, Uber 定義為:「由受保障嘅意外而對第三方造成嘅身體傷害同財產損害嘅保險,而唔係 [ Uber 司機 ] 司機。」 (同上)換句話講,保單會包括 Uber 乘客或者路上嘅其他司機,但係,保單唔一定會包括 Uber 司機本身(同上)值得注意嘅係, Uber 亦都聲稱喺 Uber 司機喺途中或者喺 Uber 旅行期間維持冇保險同冇保險嘅司機保障。

可惜,南加州每日都有幾百起,如果唔係幾千起涉及 Uber 同 Lyft 共乘車輛嘅車禍,更慘嘅係,喺洛杉磯、橙縣同聖地牙哥嘅高速公路同州際公路上, Uber 同 Lyft 嘅車禍經常會令乘客或者其他司機受傷,如果你或者你嘅你嘅愛人喺Uber 或者 Lyft 嘅意外中受傷,你可能會想知道你嘅司機同 Lyft 嘅保險係由邊度開始新聞係,受傷者經常難以向保險公司獲得公平同全面嘅賠償,因此,合適嘅律師可能可以幫你為你嘅 Uber 或 Lyft 傷害獲得公平同全面嘅賠償。

MKP Law Group, LLP 嘅律師有多年嘅經驗,代表喺 Uber 同 Lyft 撞車中受傷嘅南加州人,立即致電 (310) 285-5353聯絡 MKP 法律集團,為你提供免費諮詢。

MKP LLC 標誌頭文字

相關嘅博客文章

睇晒所有網誌文章